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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省直机关“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 字体:     时间:2018-06-28    来源: 安徽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

省直各单位工会:

为协助党委、政府解决省直机关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下同)子女上学难问题,引导受助学生艰苦求学,树立远大理想,进一步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省直机关工会决定深入开展2018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调查摸底

各单位工会要对今年参加高考考取本科、专科(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逐一调查摸底,摸清考取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的困难原因、入学费用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为实施金秋助学活动提供依据。

二、严格审核把关

各单位工会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金秋助学的对象主要是其父母为省直机关工会2018两节送温暖的省直机关困难职工,今年因意外事件或重大疾病新增加的困难职工也可以申报。要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对救助的困难职工及子女入学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金秋助学活动真实、准确、公开、公正。

三、助学活动步骤

1. 摸底阶段(715—730日):各单位工会组织对今年有子女参加高考并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

2. 申报阶段(81—810日):各单位工会组织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申报材料报送省直机关工会,报送前需要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 审核阶段(811—20日):省直机关工会对申报的困难职工情况进行审核;

4. 发放阶段(821—828日):省直机关工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助学对象必备材料

1.《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3. 困难职工子女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

5.《省直机关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等院校资助申请表》;

6.公示结果的说明。

五、有关要求

1. 各单位工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果,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组织围绕大局、履行职责、服务职工的品牌,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为家庭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大学。

2. 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这次摸底调查工作,切实增强责任心,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及时申报。

3. 各单位工会要多方筹集助学资金,对接近助学条件,但没有被纳入此次救助范围的困难职工子女,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助学活动,确保这部分学生能顺利进入大学就读。

4. 请各单位工会在810日前将《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困难职工子女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省直机关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等院校资助申请表》、公示结果的说明等材料交换或邮寄至省直机关工会,同时将《省直机关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等院校资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电子文档可在“安徽省直机关工会网站”上下载,延期上报或漏报不予资助。

联系人:杨  广       联系电话:62608261

邮箱:413765387@qq.com

附件:1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docx

        2、省直机关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等院校资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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