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工会:
为切实做好省直机关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控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保护广大职工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安全健康权益,确保平安度夏。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 年夏季防暑降温活动的通知》(皖工发〔2018〕25 号)文件精神,省直机关工会决定,在省直机关开展以“清凉度盛夏,安康伴我行”为主题的“送清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至8月底。
二、走访慰问对象
根据省直机关的实际,“送清凉”活动慰问的对象限定于:(1)高危、高温作业职工;(2)露天作业职工;(3)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上的职工。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走访慰问。各级工会要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根据本单位是否有高温及露天作业等情况,上报《2018年省直机关“送清凉”活动申请表》。省直机关工会将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严格审核,选择重点单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二)履行督查职责。各级工会要依法履职尽责,监督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深入高温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药品。基层和企业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特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和减轻劳动强度;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三)普及安康知识。各级工会要对防暑降温常识、相关政策法规、职工维权知识等进行普及教育和专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劳动者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控制高温中暑事件,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发送温馨提示信息。各级工会要向广大高温、露天作业职工群发公益性“送清凉”温馨提示短信;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可通过QQ群、微信群、电子屏等多种平台向职工群众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相关信息,积极扩大“送清凉”活动的社会影响。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将防暑降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 落实到职工。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
(二)注重实际效果。在“送清凉”活动中,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基层一线,简化程序,不搞形式主义,不干扰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正常生产生活,通过扎实有效的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生命健康权益,提升活动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更多采用广大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传送清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活动的开展情况,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关注、关爱高危和高温作业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不断扩大影响力,营造夏送清凉的社会氛围。
请符合“送清凉”条件的单位在7月15日前将《2018年省直机关“送清凉”活动申请表》盖章后上报省直工会,电子版发送邮箱,并将“送清凉”活动开展情况于8月底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省直机关工会。
联系人:杨 广 联系电话:0551-62608261;
邮 箱:413765387@qq.com。